能資源鏈結推動的目的,並不是要取代現有廢棄物回收的體制,而是更積極的提供廠商專業的建議及協助,以達成更高的能源及廢棄物回收比例,甚至於尋找廢棄物更高的回收效益。
此外,在推動能資源鏈結的工作上除了尋求更多廢棄物回收的可能性外,亦可以透過能資源專案輔導小組實際訪廠工作的執行,協助廠商了解製程中所產生尚具利用價值的副產品/廢棄物甚至可以再回收的能源類型,以透過製程的改善或分類的方式以提高該等產品的再利用性與價值,或是進一步昇能源的利用率。例如:某工業區的鋼鐵業者於其煉鋼製程所產生的剩餘熱源,為防止產生熱污染需對其餘熱進行冷卻的工作,然考量熱能亦為可回收的能源項目,故裝置鍋爐設備以回收餘熱產製蒸汽,其部份蒸汽除供與自設的動力工廠以產生電力外,經發電後的蒸汽仍具有回收利用價值,除可供應廠本身使用外,多餘的部份則可販售予臨近工廠使用,如此一來,原需額外耗能冷卻的餘熱,經能資源的鏈結推動下,可以充份的使用,並且產生額外的經濟價值。
相同的方式,於廢棄物的回收工作上亦然:例如原具回收價值的石材污泥或廢白土等,因法令的限制阻礙了其可回收的管道,但在能資源鏈結推動的工作下,可透過各部會及單位的協商共同尋求其合適的回收方式,以積極促成資源有效使用的循環型社會概念。